各位南山区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注意啦!
2025年南山区促进重点服务业发展专项中
鼓励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
第二批政策已经出炉
最高可获得1亿元奖励
这可是企业发展的一大助力
千万别错过!
PART.01
申报指南
政策核心
本次政策针对符合一定规模、增速条件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,分档给予奖励,最高可达1亿元。这对于企业来说,无疑是一剂强心针,能为企业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。
资助方式
本项资助属于专项类项目,在资金安排使用上,始终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。实行自愿申报、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,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,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,大大简化了企业的后续流程。
资助标准
1.对于上半年或全年快报营收同比增速高于10%且不高于 20%、高于20%的营利性服务业规上主体,对上半年或全年营收超 10% 的增量部分给予奖励,奖励比例分别为0.1%、0.15%。对于上半年及全年营收同比增速大于10% 的营利性服务业规上主体,全年按1.2倍给予奖励,并扣除上半年已获得奖励后发放。每家主体每年最高可获得此项目奖励1亿元。
2.对于在“统计直报系统”去年同期营收为0的主体,视为满足“同比增速高于20%”。
3.对于2024年下半年月度入库的企业,在申请全年奖励时,如 “10%< 全年营收同比增速≤20%”,则按“0.1%[2024年全年营收-2023年全年营收(1+10%)]”计算资助金额;如“全年营收同比增速>20%”,则按“0.15%[2024年全年营收-2023年全年营收(1+10%)]”计算资助金额。
4.若资助金额计算结果为负数,该项资助金额按零计算。
5.本项目所提到的“全年”均指1-11月;政策实施过程中,对属于同一集团下的主体进行合并申报受理。
6.如当年1-12月营收低于1-11月营收,则按1-12月营收计算。
7.满足资助条件但资助金额不满5000元的企业,不予资助。
8.本项目实行总量控制。
9.本项目所提到的“半年”均指1-5月,下半年均指6-11月,“全年”均指1-11月。
申请条件
1.基本条件:
◦ 实际经营地、数据申报地在南山区的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主体;
◦ 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、守法经营、诚实守信、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;
◦ 应积极配合区委、区政府相关工作。
2.不予资助情况:
◦ 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;
◦ 提出资助申请后,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,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。
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要抓紧时间准备申报啦,这可是难得的发展机遇,千万别错过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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